日間暫顧服務
服務簡介
為殘疾人士提供暫時性的日間照顧,以讓他們的家人或照顧者得以於日間時段處理個人事務或突發事情,亦可讓背負沉重壓力的家人或照顧者暫時卸下照顧的責任,減壓調息。
服務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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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申請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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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智和/或肢體傷殘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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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在 6 歲或以上(個別服務單位只收納 15 歲以上的殘疾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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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過群體生活,而且沒有影響群體生活的行為問題及傳染病;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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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接受一定程度而不超越有關服務單位所提供的訓練或護理服務。 |
服務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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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乎服務單位可騰出的服務餘額而定,服務期限通常不可連續多於 14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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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重複多次使用;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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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有特殊情況,有關服務單位可酌情考慮延長服務期限。 |
服務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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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與提供服務的服務單位開放時間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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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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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或照顧者可直接向有關服務單位提出申請,或由各醫務社會服務部、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特殊學校或康復服務的社會工作者轉介;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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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須填報「日間暫顧服務健康狀況申報表」,服務機構可視乎情況所需而要求進行醫療檢查。 |
服務收費
服務收費按小時計算,金額視乎服務使用者使用服務的時數而定。以下是服務單位每小時收費及膳食的金額:
服務單位類別 |
每小時收費 |
膳食費 |
展能中心/ |
$5 |
每餐 $15 - 18 |
註一:部分服務單位如獲社會福利署批准,或會因應提供服務的情況而收取較高服務費用/膳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