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暫顧服務
服務簡介
為殘疾人士提供短期住宿照顧,以讓他們的家人或照顧者得以在預先計劃的情況下稍作歇息(例如離港旅遊)或處理個人事務(例如接受手術),亦可讓背負沉重壓力的家人或照顧者暫時卸下照顧的責任,減壓調息。此項服務亦於2008年4月起開放予6至15歲的殘疾兒童。
服務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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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申請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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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智或肢體傷殘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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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在15歲或以上;(個別服務單位亦收納 6 至 15 歲的殘疾兒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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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過群體生活,而且沒有影響群體生活的行為問題及傳染病;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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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接受一定程度而不超越有關服務單位所提供的起居照顧或護理服務。 |
服務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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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乎服務單位可騰出的服務餘額而定,服務期限通常不可連續多於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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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重複多次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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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有特殊情況,有關服務單位可酌情考慮延長服務期限。 |
申請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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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直接向有關服務單位提出申請,或由各醫務社會服務部、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特殊學校或康復服務的社會工作者轉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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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填報「住宿暫顧服務入宿健康狀況申報表」,服務機構可視乎情況所需而要求進行醫療檢查。 |
服務收費
服務收費按日計算,金額視乎院舍的服務類別、使用日數及獲得的社會福利署津助而定。以下是不同院舍的一般收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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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傷殘津貼的 |
非領取傷殘津貼的 |
中度弱智人士宿舍 |
$50 |
$48 |
嚴重弱智人士宿舍、嚴重肢體傷殘人士宿舍或嚴重肢體傷殘兼弱智人士宿舍 |
$60 |
$54 |
嚴重殘疾人士護理院 |
$60 |
$54 |
輔助宿舍 |
$31 |
$28 |
註一:部分服務機構/單位如獲社會福利署批准,或會因應提供服務的情況而收取較高服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