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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目 標

 

  1.  在香港中學文憑試考獲良好的成績。
  2.  畢業後進入專上院校繼續學業。
  3.  在校肄業期間復康情況理想而回流到普通學校就讀;
  4.  接受職業評估後進入技能訓練中心升學;
  5.  進入展能中心或日間活動中心接受訓練;或
  6.  進入一般機構或庇護工場就業。